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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起,海南将分8批次对全省各县实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2026-10-06 19:49 作者: 浏览: 次

原标题:2022年起,海南将分8批次对全省各县实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18日消息(记者 黄婷 实习生 王春迎)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的《海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海南将从2022年到2029年分8批次对全省各县实施评估。

根据《方案》,督导评估对象为全省各县、自治县(含县级市)、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县)。督导评估内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个方面。

督导评估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其中,省级评估采取材料复核、实地评估和社会认可度调查的方式进行,专家组将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采用电脑摇号方式随机抽查辖区内幼儿园。同时,通过统一的调查平台,对接受评估的县开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社会认可度须高于85%。

各县依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指标全部合格即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但评估认定须符合前置条件,即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另外,海南将建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复查制度。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已通过国家认定的县进行复查。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下降、体制机制保障程度降低、幼儿园保教质量下滑的县,进行约谈并提出整改意见;对连续两年存在上述情况的县,将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撤销其“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称号。(黄婷 王春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