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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公共道路种植芒果树妨碍他人通行 东方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清除

2026-10-05 00:02 作者: 浏览: 次

原标题:占用公共道路种植芒果树妨碍他人通行 东方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清除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12日消息(记者 李绍远) 近日,东方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清除被执行人刘某东侵占公共道路种植的芒果树,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被执行人刘某东侵占公共道路种植芒果树,严重影响了东方市东河镇广坝村村民邢某中的通行。村委会干部及村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但刘某东拒不清除公共道路上的芒果树,致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无奈之下,邢某中向执法部门报案。

东方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并作出民事判决书,要求刘某东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清除占用公共道路种植的14棵芒果树,方便村民通行。对此,刘某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邢某中遂向东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东方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东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清理涉案土地上的芒果树,刘某东拒不履行,多次拒绝接听电话。在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刘某东住所进行现场调查时,他也选择避而不见。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东方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土地上的芒果树进行强制清理。

执行过程中,刘某东及家属抵触情绪强烈,并企图阻碍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将刘某东强制隔离,并对其释法明理、进行劝导。最终,刘某东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积极地配合现场执行工作,历经 1个多小时的努力,该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涉案土地上的14棵芒果树顺利清除。(李绍远)